2018年3月2日,证监会宣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殊划定》(以下简称《特殊划定》),针对创业投资基金持有的被投企业首次果真刊行前股份,在公司上市后的减持做出了差别化划定。随后,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宣布了响应的配套实验细则。
一、《特殊划定》出台配景
本次《特殊划定》的出台,主要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切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的支持。2016年9月,《国务院关于增进创业投资一连康健生长的若干意见》便指出,要提倡恒久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研究对专注于恒久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在市场化退出时的须要支持政策。2017年5月,证监会在宣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划定》(以下简称《减持新规》)的同时也提出,将在下一步事情中,进一步研究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限期是非反向挂钩机制。
2017年6月,证监会通过问答形式明确了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差别化锁按期安排。本次《特殊划定》也是对《减持新规》的进一步延伸,明确了关于切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差别化减持安排,完善并增补了反向挂钩机制。
二、《特殊划定》内容及适用条件
与《减持新规》相比,《特殊划定》主要针对切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在现有划定的减持比例下对应的减持节奏做了响应调解。关于阻止被投企业刊行申请质料受理日,投资期不满36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按现有划定执行;关于投资期在36个月至48个月之间的,通过集中竞价生意减持1%、大宗生意减持2%的减持时间区间由一连90日缩短至60日;投资期在48个月以上的,减持时间区间缩短至一连30日。关于现在《减持新规》中有关减持信息披露、减持比例和大宗生意受让方持股限期等方面要求则未改变。
另外,适用前述《特殊划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应为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且投资规模限于未上市企业、投资方法限于股权投资或依法可转化为股权的权益投资、对外投资中对早期中小企业[1]和高新手艺企业[2]的合计投资金额占比抵达50%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针对《特殊划定》宣布前已备案但不切合前述划定的创业投资基金,若《特殊划定》宣布前对未上市企业举行股权投资或可转换为股权投资的金额占比达50%以上、《特殊划定》宣布后的投资金额中对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手艺企业投资占比以及基金的投资规模、投资方法切合前述划定的,也可适用。
三、《特殊划定》意义和影响
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投资期与减持节奏举行反向挂钩的机制,将直接指导创投契构坚持恒久投资和价值投资。关于“突击入股”(投资期不满3年)的相关基金和项目,在减持时则无法享受新划定的特殊安排。另外,通过对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早期中小企业和高新手艺企业的投资比例要求,《特殊划定》也将指导更多的创投契构支持早期项目和高新企业的生长,增进高新手艺企业早期资源的形成和积累,实现资源对海内公共创业、万众立异以及科技立异效果转化的鼎力大举支持。
《特殊划定》的出台,直接受益者为相关的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通畅,关于创投契构的康健运作至关主要。由于创投契构多以财务投资为主,国务院及证监会针对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市场化退出的系列安排,有利于创投契构实现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而创投契构以及立异资源的良性运作,也将进一步支持海内的立异创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另外,由于本次《特殊划定》调解的主要为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节奏,减持比例、大宗生意受让方持股限期等方面仍按《减持新规》执行,且本次适用反向挂钩机制的仅为创投基金持有的首次果真刊行前的股份,思量到创投基金以财务性投资为主,持股比例大多在5%以下,因此预计《特殊划定》实验后对二级市场的现实影响有限。
文内注示:
[1]指创业投资基金首次投资该企业时其建设时间不满60个月、职工人数不凌驾500人、年销售额和总资产均缺乏2亿元的企业。
[2]指阻止刊行申请质料受理日时,持有高新手艺企业证书的企业。